《我只想在末世苟着,男主却非要带上我》中的林沅沅程子墨是很有趣的人物,作为一部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被码字酱描述的非常生动,看的人很过瘾。《我只想在末世苟着,男主却非要带上我》小说以486426字,最新章节第241章刘璋宇张钰番外的已完结状态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欢看这本小说。这本书又名《惊!她小透明!是末世大佬白月光》。
一、作品简介
小说《我只想在末世苟着,男主却非要带上我》安利给大家阅读,这本书的作者码字酱是网文大神哦,主角是林沅沅程子墨。主要讲述了:杨娜想不到异能者在别的队里都是求之不得存在。在这里却还要如此卑微人家才勉强答应她的加入。不过,这个队有两个异能者,也还不算太糟糕。“正式认识一下,我叫杨娜。”杨娜脸带微笑的对程子墨伸出手。能明显看出这……
二、书友评论
喜欢这本末世文的宝子们,欢迎观看作者新上架的另一本末世文,质量同样保证。送心
三、作品赏析
杨娜想不到异能者在别的队里都是求之不得存在。
在这里却还要如此卑微人家才勉强答应她的加入。
不过,这个队有两个异能者,也还不算太糟糕。
“正式认识一下,我叫杨娜。”杨娜脸带微笑的对程子墨伸出手。
能明显看出这个队是他带领的。
她一向很尊重强者。
程子墨抬了下眼,冷漠说道:“程子墨。”
无视了杨娜伸过来的手。
杨娜脸上的完美笑容僵了僵,伸出去的手尴尬极了。
一旁的林沅沅看到,赶紧伸手握住杨娜的手,缓解她的尴尬。
“我叫林沅沅,杨娜,欢迎你加入。”
“谢谢。”杨娜僵硬的挤出一丝笑。
刘璋宇十分有绅士风度的主动伸手,“我叫刘璋宇。”
谁知杨娜同样无视了他的手,敷衍的说了句:“杨娜。”
“………”刘璋宇尴尬的收回手挠了挠头。
女人真记仇。
林沅沅看到,有些头疼,成员之间关系有够差的。
而且程子墨对他的红颜知己也这么冷淡怎么搞,他是真不怕追妻火葬场啊!
不管了,反正这也不是她该操心的事。
末世到了后,城市的水电设施都遭到了破坏。
整个城市都是停水停电状态。
但这家五星级酒店,地下自有一套自己的发电装置,所以这家酒店还能正常使用电。
酒店大堂十来个零星丧尸,没两下就被刘璋宇解决了。
“你们喜欢住哪个房间随便住,不要客气哈,我先回我住的房了。”林沅沅走到电梯前按下按键。
电梯门一开,里面有一个穿着酒店制服的美女丧尸正在张牙舞爪。
这个丧尸林沅沅每天坐电梯都会碰到,早就混熟了,平时进进出出都会招呼。
这次也不例外。
林沅沅开心打招呼:“嗨,下午…呃…”
“嘭…”
美女丧尸头身分离倒下了。
林沅沅愤怒的朝后看去,想看是谁杀了她的朋友。
太过分了。
看到是谁后,秒怂:“程子墨,你杀的太好了,刚才那丧尸差点吓死我了。”
程子墨疑惑的看着她,她刚才怎么好像在跟丧尸打招呼?
刘璋宇杨娜也像看神经病一样看她。
林沅沅刚才打招呼打习惯了,一下忘记还有其他人在。
赶紧打哈哈,“哈哈,电梯来了,大家快进去吧。”
林沅沅率先进去按下了顶楼,然后对进来的其他三人说道:
“你们喜欢住哪层自己按啊!”
“我住你隔壁。”程子墨说道。
“我住的总统套房没有隔壁。”林沅沅万幸,不然程子墨住隔壁她恐怕得提心吊胆的。
“那正好,总统套房也不只有一间房,大家一起住也能应付突发情况。”
!!
林沅沅人都傻了,这情况是她万万没想到的。
这么多人住一起,晚上她还怎么逃跑?
“不行,我不喜欢跟别人一起住,我会失眠的。”
“各自住各自的房间,又不是住一间房,不会打扰你睡眠的。”
“啊,我突然想起,我房间里的马桶今天早上爆了,臭气熏天的,我们还是住其他房间吧!”林沅沅赶紧的按下其他楼层。
反正说什么也不能一个屋檐下。
其他三人没什么意见,反正住哪都一样。
电梯门一开,三两个丧尸扑了上来 。
站在前面的刘璋宇吓的一脚一个,踹飞了它们。
然后释放出藤蔓,把它们捆起,从楼上扔了下去
这么高的楼,肯定摔成肉泥了。
他走出电梯,再把这楼层的几个丧尸解决了。
确定清扫干净后,他才放心,他可不想睡到半夜被丧尸叼走呢!
林沅沅选了一间离电梯最近的房间。
程子墨选在她隔壁。
林沅沅看到,也懒得管了,只要不是跟她住就行 。
“我先回房休息了。”
“等等。”程子墨给了个眼神给刘璋宇。
“明白。”刘璋宇打开林沅沅选的那个房间进去查看了一番。
“没有丧尸。”
程子墨这才放心,拿出一些吃的喝的递给她,“好了,你进去休息吧,有事叫我,我就在隔壁。”
林沅沅惊了,想不到程子墨竟细心如此。
看来末世大佬也不似书中描写的那般冷血无情。
林沅沅接过他手里吃的,“谢谢。”
然后回了房间。
杨娜在一旁站着,以为是队里对女同志的特别关照,也等着他们给她检查房间。
“嘭…” “嘭…”
结果两道无情关门声响起,她人傻了。
空荡的走廊就剩了她一个人。
队里的特别关爱呢!!
她这是被他们排挤了吗?
……
林沅沅把吃的放下在桌子上,打量起房间来。
这是一个套间,一个客厅加一个卧室。
客厅里有一个大大的落地窗,她透着窗户往外望去。
此时太阳已经下山了。
整个城市也阴了下来,更显荒凉破败之色。
大都市往日的繁华不复存在。
越来越多的丧尸出现在街上漫无目的游荡,觅食。
仿佛它们才是这座城市的主人。
而他们这些人类,则成了需要逃避猎杀到处躲藏的猎物。
这个想法是让人绝望的。
林沅沅心情沉闷的拉起窗帘,眼不见为净。
她在沙发上坐下来,享用起刚才程子墨给的食物。
一个肉罐头,一瓶牛奶,还有一个面包。
以前这些东西她是看也不看的。
她从小特别挑食,她家世界顶级厨师换了一批又一批。
依旧没改变她挑食的毛病。
刚来末世那一两天,看到全是这些包装食品,愣是没法下嘴。
结果饿上两天,挑食啥的,不存在了。
现在看啥都好吃,吃啥都香。
林沅沅吃完东西,来到卫生间小解了一下。
她还下意识开水龙头洗手,结果打开才想起早就停水了。
顶楼有个很大的游泳池。
这半个月来,除了喝的水,其他用水她都是从那里取回来。
她当时还想过这个游泳池的水用完了,她也该搬家了。
现在看来,水还没用完,她就要提前离开了。
不过,等程子墨他们离开了这个城市,她还是可以回来的。
毕竟这个酒店她住的还是很舒服的。
林沅沅抬头看向镜子里的自己。
除了眼尾的那颗泪痣,整张脸就跟她以前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
海藻般的黑长发,衬托出肌肤白皙透亮,扑闪扑闪会说话的大眼睛。
秀气高挺的鼻梁,唇形漂亮的红唇,小巧的下巴。
整个人像住在象牙塔里的洋娃娃,清纯美丽。
眼尾的那个泪痣,硬是让她清纯中带上了三分媚。
极其抓人眼球。
来到末世,她什么都不满意,就是这张脸她满意,起码没给她一张看着磕碜的脸。
给她一张以前的脸,这算不算是一点心理安慰呢!
就是脖子上缠的绷带碍眼极了,像吊死鬼缠了条白绫一样。
林沅沅伸手解了下来。
那一点伤口,用个创可贴就行了。
绷带完全解了下来,当看到洁白无瑕的脖子,林沅沅以为她看错了。
连忙凑近镜子,拉低衣领,左看右看,愣是连个毛孔都没看见。
伤口呢?
怎么不见了?
林沅沅顿感毛骨悚然,她不会是什么怪物吧!
不然怎么丧尸不攻击她,伤口也平白无故消失了。
她越想越怕,赶紧把绷带重新缠上,千万不能让程子墨看见。
不然她绝对百分百会被拉去研究的。
看来今晚必须逃,还要逃的远远的。
小说《我只想在末世苟着,男主却非要带上我》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