荏苒文学
好看的小说推荐

第3章

“审判长,我方的请求如下。”

“第一,关于伪造公章一项,我方认为公诉方的证据不足,请法庭撤销一审判决;”

“第二,关于公诉方诈骗罪的起诉,我方当事人同样没有诈骗事实,请法庭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公诉方的上诉,改判我方当事人,无罪!”

随着苏胜的话音落下,整个法庭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旁听席上的同行们甚至都顾不上法庭纪律,直接小声的讨论了起来。

刘国华也是有些愣神,他让苏胜在缓刑上面找突破口,没想到苏胜居然想一步到位,这怎么可能!?

不过想到前两天苏胜提交的17万4000元的医院收据,以及对方上一场庭审的表现,刘国华居然有些相信苏胜。

但是作为法官,即便非常同情当事人吴勇,如果苏胜无法证明他的请求的合法性,该怎么判,刘国华是绝对不会徇私的。

“辩方陈述完毕,请公诉方开始陈述。”

旁听席上的议论,并不能影响庭审程序的正常进行。

“审判长,我方的公诉意见和一审基本一致;”

“嫌疑人吴勇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且吴勇本人也承认自己的罪行,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一审判决也也一致裁定吴勇的犯罪事实成立;”

“请法庭驳回辩方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毕。”

吴不凡其实还可以加上一条,由于嫌疑人不服事实清楚的判决,请法庭将其作为缓刑期间的表现,记录在案!

这样的话,只要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那吴勇的两年缓刑很可能会变成实刑。

但是即便作为公诉方,对吴勇还是有着最基本的同情的。

这并不算违规,因为上诉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总不能要求人家不能上诉吧。

不过吴不凡不知道,他加不加这一条其实都没什么影响,因为苏胜有着绝对的自信,即便不会被判无罪,也肯定不会维持原判!

‘咚咚咚~’

刘国华敲了三下法槌。

“双方都陈述完毕,下面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公诉方,你方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交?”

按照规定,证据必须提前向法庭提交,但是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如果确实有足以改变判决结果的证据,法庭是可以酌情同意延期提交证据,甚至是延期开庭的。

吴不凡起身摇了摇头:“没有,审判长。”

刘国华点了点头,随后转头看向了苏胜。

“辩方,你方有没有新的证据提交?”

“没有。”

苏胜公文包里倒是有两个等一下能够用到的小东西,但是它们并不属于证据,也不需要法庭审查。

“下面开始质证,请辩方对公诉方的证据进行质证。”

由于公诉方并没有新的证据,苏胜作为辩方律师,需要先对一审证据进行质证,如果质证结果不理想,大概率还是会维持原判。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在质证之前,我想请大家看一个东西!”

说完,苏胜将手伸向了自己的公文包。

“反对!”

“审判长,辩方刚刚明确表示没有新的证据,现在却又当庭拿出无关的东西,这是在藐视法庭!”

同情归同情,吴不凡作为公诉方,不可能连基本的职业素养都没有。

“审判长,这并不是证据,也不会作为证据提交法庭,我只是想借此向大家直观的质证。”

“并且证据三(土豆印章),因为时间的关系导致变质,无法进行准确的质证,我方需要借助工具!”

刘国华没有直接同意或者拒绝,而是和旁边的陪审员讨论了一下。

“反对无效,辩方继续。”

苏胜的话有理有据,法庭不可能拒绝。

被宣布反对无效的吴不凡脸上也没有任何的不喜,他只是基于一个检察官基本的职业素养进行的反对,不会有任何的个人情绪。

“大家看,这是我昨天晚上,用家里的土豆雕刻的一个印章。”

苏胜拿出印章之后,用提前准备好的印泥和白纸,在白纸上面盖了一个,一眼就能够看出来是假的的章。

“请问,我的这个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自然不可能有捧哏的出来给苏胜捧场,苏胜只能自问自答。

“不构成违法!”

“如果这都构成违法的话,幼儿园和小学里面的小盆友,全都要抓起来!”

“伪造公章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是侵犯印章信用、破坏印章单位或机构的管理秩序,并且有直接故意的主观倾向!”

“我方当事人用一个随处可以买到的土豆,自己刻了一个一眼就能够看出真假的公章,有没有破坏印章的信用?有没有造成医院管理秩序的混乱?”

“没有!”

“至于直接故意的主观倾向,当事人当时可能的确有这样的倾向,但是这是有合理原因的,绝对没有主观恶意。”

“相信这些人能够做到足以以假乱真的程度。”

“综上诉述,基于现有的证据,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并不能直接定义为伪造公章罪!”

公诉方席上的吴不凡蠢蠢欲动。

因为就算苏胜说出花来,吴勇利用这个假公章牟利的事实,是无法狡辩的。

只要有获利,并且超过了一定的金额,哪怕这个公章看上去再怎么假,它也是伪造公章!

“至于是否获利……”

苏胜提前预判了吴不凡,主动提及了此事。

“至于是否获利的问题,也是我方当事人是否涉及诈骗的问题,我将一起进行质证。”

“请书记员将我庭前提交的证据投到屏幕上。”

趁着书记员操作电脑的间隙,苏胜也抓紧时间喝了一口水,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话,喉咙早就干了。

“大家请看,这是公诉方的起诉书。”

苏胜又从自己的公文包拿出了一审起诉书。

“上面明确的注明了,吴勇开始使用假印章的时间,是从去年的9月17日,然而,137份盖了假章的收费单中,日期最早的却是10月3日。”

“但是根据王兰,也就是当事人吴勇妻子的治疗记录记载,9月17日至10月3日期间,王兰一共进行了4次透析!”

“这4次透析的费用,医院是有明确的入账记录的,我也从医院将它调取了出来。”

书记员的灵性非常不错,不用苏胜提醒,她就已经将苏胜说到的证据给调了出来。

“这4次透析费用,是医院收费处工作人员缴纳的。”

“也就是说,假印章在第一次使用时就被医院认了出来!”

“被人发现了,并且不存在任何威胁或者胁迫,这能是诈骗吗?”

“这叫赠予!”

……

微信阅读

相关推荐

评论 抢沙发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