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跟小编咨询《军婚三年未见,离婚他急红眼》这本书在年代小说里面属于什么水平,今天就来跟大家唠唠。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顾桑”,主要故事围绕主人公姜柠沈墨展开,目前连载中,更新了157778字,最新章节第75章 感谢,回家。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这本书又名《结婚三年不回家,军婚也得离》。
一、作品简介
小说军婚三年未见,离婚他急红眼的作者是顾桑,主角是姜柠沈墨。主要讲述了:姜柠从身上摸出一方帕子,拉着霍志奇的手给他手心手背的擦干净,“这样不就不脏了。”把手擦干净,这孩子果然没那么抗拒了。姜柠牵着霍志奇进院子时,正巧跟回来的沈墨碰上。“志奇。”沈墨看见被姜柠牵着的小家伙有……
二、书友评论
好看是好看,太少了,一想到男主给女主寄的那么多的钱都被贪了还没要回来我心里就难受,大大这个钱还要回来不?
女主是都不帮原主报一下仇,让原主辛苦那么多年,女主不是占用了原主的身体。
很好看,女主也不扭捏,男主也很细心,处处以女主为主,很好,而且都有嘴,没有误会,这点很好,希望作者继续保持,作者快点更新啊,我都看完了,看不够啊
挺好看的,就是更得少,又是一本连载文哭
三、作品赏析
姜柠从身上摸出一方帕子,拉着霍志奇的手给他手心手背的擦干净,“这样不就不脏了。”
把手擦干净,这孩子果然没那么抗拒了。
姜柠牵着霍志奇进院子时,正巧跟回来的沈墨碰上。
“志奇。”沈墨看见被姜柠牵着的小家伙有些诧异。
“沈叔叔。”霍志奇礼貌的打招呼。
“你怎么在这儿?”沈墨看见他身上脏兮兮的,裤腿上还破了个洞,蹙眉问,“这是怎么了?”
姜柠解释,“刚刚有几个小孩儿欺负他,我就给带回来了。”
沈墨拧眉问,“谁欺负你了?”
霍志奇低着脑袋,一副逃避回答的模样。
沈墨还想追问。
姜柠适时开口,“好了,孩子有自己的小心思,他不想说就算了,我们吃饭吧。”
姜柠先带着霍志奇去洗漱了一下,再到堂屋吃饭。
一进屋霍志奇就闻到了肉的香味,一双雾蒙蒙的眼睛都亮了。
正是长身体发育的年纪,霍志奇一天只能吃两顿饭而且还吃不饱,肉又全都被王小天和王小地吃了,根本轮不上他。
他最幸福的日子就是姜姐姐教他英文的那几天,每天中午都不用挨饿,还能吃到肉。
可是后来知道姜姐姐是沈叔叔的媳妇儿,他就不敢去了。
姜姐姐和沈叔叔也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他一个别人家的孩子,不应该去打扰他们的生活。
姜柠去拿盆盛米饭的空档,沈墨夹起一片肉放到了霍志奇的碗里。
霍志奇愣愣的看着碗里那么大一片肉,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那么大一块肉。
王婶婶家也经常有有肉吃,但每次都是菜多肉少,肉还很小一块,最多只有面前碗里这一块肉的五分之一。
“怎么不吃?”
沈墨见他愣愣的看着碗也不吃,就问了一句。
霍志奇其实不太敢吃,在王婶婶家里,王婶婶就很少给他吃肉。
都是把肉先给了王小天和王小地,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给他一块肥肉吃。
姜柠端着一盆新鲜出炉的大米饭走进屋,就见那小家伙一双大眼睛看着她。
?
看着她干嘛。
姜柠把一盆饭放到桌上,然后伸手拿起霍志奇跟前的那个碗。
霍志奇见她把自己面前那个放着一大片肉的碗拿走,眼底掠过一抹失落。
他刚低下头,一碗热腾腾,颗颗分明的大米饭放到了他的跟前。
霍志奇呆呆的看着眼前还冒着热气的大米饭。
姜柠还怕他吃不饱,盛饭的时候,还往下摁了摁。
“怎么不吃?快吃,不够还有。”见他呆愣的盯着碗,姜柠催促他,又夹了两大块肉放到他冒尖的碗里。
霍志奇这才拿起筷子吃了一口气。
肉被蒸得软烂,入口即化,霍志奇眼睛都亮了,大口大口的吃饭。
夹肉的空档沈墨已经拿着饭勺给姜柠打了一碗饭,姜柠从善如流的端着碗吃饭。
沈墨夹起一片肉先放到了姜柠碗里,然后才开始吃。
扣肉刚出锅的时候光闻味道就让人食欲大动,现在吃到嘴里,好吃到连舌头都要吞下去。
肉用来下饭,菜汤就是用来解腻的。
一顿饭吃下来,三个人都满足。
姜柠胃口不大,但自己做的扣肉好吃,也多吃了点。
沈墨饭量大,一碗接着一碗,旁人看见只会惊讶他的饭量大得惊人,甚至还担心这饭量养不养得起。
但姜柠知道他们当兵的常年训练,体格摆在那里,少吃一点都不行。
志奇也吃得很快,但姜柠很快就注意到这孩子只会扒拉着碗里的大白米饭,根本不会主动夹菜。
寄养在别人家里的孩子心思总会敏感一些,姜柠也不戳穿他的敏感,见他碗里没菜就给他夹菜。
沈墨原本吃得还挺香的,见媳妇儿一直给志奇那小子夹菜突然觉得碗里的肉没那么香了。
看着桌上的空盘行动,姜柠感觉到一股满足感油然而生。
当自己做的饭菜被人一扫而空,这就是对她厨艺的最大认可。
吃完了饭,霍志奇那小家伙主动跟沈墨一起收拾碗筷。
沈墨倒是没有阻止,家务活什么的男孩子就该从小培养。
姜柠也没闲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的消食儿,时不时的往厨房那边看一眼,厨房那边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竟让姜柠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人生百态,最后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有丈夫,有个乖巧听话的孩子。
一家三口的既视感。
高挂的太阳洒落到院子里,经过那棵大树零星斑驳的落到地上,挥散那些思绪,姜柠猛吸一口清新的空气。
这个年代的空气质量,是现世早被污染得浑浊的空气不能比的,怪不得这个年代的人都长寿。
姜柠百无聊赖之际看到被开垦好的荒地上那些杂草还没有除,她拿过一个簸箕正欲要把那些杂草扒拉进去。
刚要扒拉那些杂草手下就一空。
手里的簸箕被拿走了。
沈墨看着她说,“我在家你就别干这些脏活。”
沈墨本来想自己把这些草处理掉,见志奇站在一旁无所适从的模样,他道,“志奇,过来把草弄到这里面,然后端到后院去。”
“不用,我又不是不能干,他一个孩子……”姜柠话没说完,就被志奇兴冲冲的打断了。
“来了。”志奇快速小跑过去,生怕被姜柠抢了活干似的。
姜柠话卡在喉咙。
行吧,那她也乐得轻松。
接着姜柠就走到秋千那儿荡了会儿。
除草的差事交给了志奇那小家伙,沈墨则是出了院子,很快就扛着一袋东西回来。
等他把那袋东西倒出来,姜柠才知道那是水泥。
沈墨动作麻利的把水泥搅拌好,然后脱了外套就开始给水池涂抹水泥。
拔草她还能干,这事儿她真干不了。
沈墨做事时,利落认真,姜柠目光不自觉的落到他身上,打量着他。
男人脱掉了外套,里面就穿着一件军绿色背心,没多久汗水就浸湿了他胸前大一片。
背心贴紧在他的皮肤上,若隐若现的勾勒出胸肌的弧度,他的肌肉线条流畅得就像是雕刻出来的,每一块都散发着男人的魅力。
手臂和肩膀随着他的动作移动着,肌肉紧实可见。
姜柠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又想起今天一早看到的香艳场面。
小说《军婚三年未见,离婚他急红眼》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