荏苒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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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九月的风卷着香樟叶掠过明德中学的玻璃窗,碎金似的阳光斜斜切进教室,落在我摊开的数学练习册上。我百无聊赖地转着笔,笔杆在指尖打了个转,又落回纸面,目光却不由自主飘向讲台——班主任领着个陌生少年站在那里,白色衬衫的衣角被风掀起一点,又轻轻落下。

“这是我们班的新同学,傅落锦。”班主任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声音里带着几分温和,“大家以后多照顾。”

少年上前一步,指尖轻轻攥着书包带,像是有些紧张,却还是努力把脊背挺得笔直。“大家好,我叫傅落锦。”话音落下时,教室里静了一瞬,连窗外的蝉鸣都仿佛轻了些——不是因为名字特别,而是那声音太软,像刚从蜜罐里捞出来的棉花糖,裹着点少年人特有的清透,落在耳朵里,连空气都好像甜了几分。

我下意识抬眼,正好撞进他弯着的眼尾。他的睫毛很长,垂下来时能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阳光落在他柔软的发梢,染出一层淡淡的金芒,连耳尖都透着点不易察觉的浅粉,像被晒红的桃子。后排几个男生没忍住,低低吹了声口哨,那声哨音在安静的教室里格外清晰,我看见傅落锦的耳尖瞬间更红了,像要滴出血来,握着书包带的手指也紧了紧,指节泛白。

可他没躲开,反而慢慢抬起眼,目光在教室里转了一圈,最后稳稳落在我身上。我愣了愣,顺着他的视线低头看了看旁边的空位——那是全校唯一的单人座,原本是年级主任特意给我留的,说我家里事多,单独坐能更专心。

他犹豫了几秒,还是迈着步子走了过来,停在我课桌旁时,声音比刚才更轻了些,带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鱼笙笙同学,我可以坐这里吗?”

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吹得他额前的碎发轻轻晃动,也吹得我心尖莫名颤了一下。我没说话,只是握着笔的手往旁边挪了挪,又轻轻把椅子往外拉了半寸。

他像是松了口气,弯着腰把书包放在空椅子上,动作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坐下时,他还特意往旁边挪了挪,保持着一个礼貌的距离,只是在整理课本时,眼角的余光总会不经意地往我这边飘,被我撞见时,又会飞快地转回去,耳尖的粉色又深了几分。

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个看起来软乎乎、容易害羞的转校生,会像一束温柔的光,慢慢照进我往后的人生,把所有细碎的日子都裹进甜里,再也没松开过。

他坐下的第一周,我就发现他有个小习惯——总在早读前五分钟到教室,放下书包就去走廊尽头的饮水机接水,回来时手里会多一杯温凉刚好的矿泉水,悄悄放在我桌角。我不爱喝凉饮,这点我没跟任何人说过,可他像是揣着放大镜,连我皱眉推开冰可乐的小动作都记在心里。

有次数学周测,我卡在最后一道大题上,笔尖在草稿纸上画了满页的乱线,烦躁地把头发别到耳后。监考老师走过来时,我下意识把草稿纸往抽屉里塞,却被旁边的傅落锦轻轻碰了碰胳膊。他没看我,只把自己的草稿纸往我这边推了半寸,上面用铅笔淡淡勾出辅助线,步骤写得简洁又清晰,末尾还画了个小小的笑脸,像是怕我觉得他在帮我作弊,又像是在偷偷给我打气。

放学时我哥开车来接我,在校门口看见傅落锦背着书包站在香樟树下,手里攥着个纸袋子,看见我就快步走过来,把袋子塞给我:“刚才看见你测完数学没吃午饭,就去便利店买了个三明治,还是你喜欢的金枪鱼口味。”

我愣了愣,问他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口味。他耳尖又红了,挠了挠头说:“上周看见你哥给你带过,包装袋扔在垃圾桶里,我就记下来了。”

那天我坐在车里,看着傅落锦转身走在夕阳里的背影,白衬衫被风吹得轻轻鼓起来,心里忽然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我哥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笑着说:“这小子,倒比我还上心。”

后来这样的小事越来越多。我怕打雷,雷雨夜晚自习放学,他会默默跟在我身后,举着伞把我送到楼下,等我家的灯亮了才离开;我体育不好,体测跑八百米时,他就在跑道外跟着我跑,一边跑一边轻声喊“笙笙加油,快到了”;甚至我随口说一句“这道题好难”,他都会熬夜整理出三种解题方法,第二天把写得工工整整的笔记本递给我。

他从不说喜欢,却把所有的温柔都藏在细节里,像春雨一样,慢慢浸润了我的生活。直到后来我们一起走过高中,走过大学,走过漫长的岁月,我才明白,原来从他坐在我旁边的那天起,我的人生就已经被他的温柔悄悄包裹,再也没松开过

七月的明德中学像个蒸笼,阳光把操场烤得发烫,连风吹过来都带着热气。我天生怕晒,一到夏天就总揣着把浅色遮阳伞,却总因为早读匆忙忘了带。直到某天我走出教学楼,看见那把熟悉的伞正撑开着,安安稳稳靠在门口的香樟树干上——伞面朝着我来的方向,伞柄上还缠着圈浅色丝带,是我前几天不小心弄松的,此刻被系得整整齐齐。

后来我才知道,他每天都会比早读时间提前二十分钟到教室,先去我课桌抽屉里找伞,再跑到门口撑开。有次我故意提前去,远远看见他站在太阳下,小心翼翼调整伞的角度,怕风把伞吹歪,又怕伞柄被蹭脏,指尖捏着伞边,像在护着什么宝贝。

我数学不好,每次考试都要靠最后几道选择题蒙分。他知道后,每天晚自习都会把当天的错题整理在笔记本上,用三种颜色的笔标注:黑色写题目,蓝色写解题步骤,红色画关键思路,连哪一步容易算错、哪个公式需要记牢,都写得清清楚楚。有次我翻到最后一页,看见他在页脚画了个歪歪扭扭的小太阳,太阳旁边还写着一行小字:“笙笙别怕,错题多了,就离满分近啦。”

最让我觉得暖心的,是我哥来接我的时候。我哥比我大五岁,总爱调侃我,自从知道傅落锦跟我同班,每次来都会故意把车停在离教学楼远一点的地方,想看我们的反应。而傅落锦,每次都会陪我走到校门口,然后乖乖站在不远处的公交站牌下,不靠近,也不离开。

他会看着我跟我哥说话,看着我打开车门,直到我坐进去、冲他挥手,他才会背着书包转身走。有次我哥把车窗降下来,故意喊他:“傅同学,要不要上车送送我们家笙笙?”他耳朵瞬间红了,摆了摆手,声音软软的:“不用了,谢谢哥,我自己回去就好。”

等车开了,我哥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这小子,倒像只护食又不敢靠近的小奶狗,眼里全是你,却连跟你多说两句话都紧张。”我看着后视镜里他越来越小的身影,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甜丝丝的,连夏天的热气都好像没那么讨厌了

秋运会的号角吹得震天响,操场上满是此起彼伏的呐喊,我却攥着号码布站在八百米起点,指尖直冒冷汗。倒不是怕跑不动,是前一天听见隔壁班女生嘀咕,说要“让鱼笙笙出点丑”——她们总看不惯我身边跟着傅落锦,话里话外都是酸意。

发令枪响的瞬间,我还是咬着牙冲了出去。风灌进衣领,耳边全是脚步声和加油声,傅落锦的声音尤其清楚,他站在跑道内侧的栏杆旁,手里攥着瓶矿泉水,一遍遍地喊“笙笙,慢点开,别着急”。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正好撞见他满眼的担心,心跳莫名漏了一拍,脚步却没敢停。

跑到第三圈时,腿已经开始发软,就在我准备加速冲过弯道时,身后突然传来一股力道,有人故意伸脚绊了我一下。身体瞬间失去平衡,我重重摔在塑胶跑道上,膝盖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眼泪不受控制地涌了上来。周围的喧闹好像突然静了,我能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呼吸声,还有膝盖蹭破皮肤的刺痛感。

我咬着唇想撑着起来,手腕刚碰到地面,就看见一道白色身影冲了过来。是傅落锦,他连书包都没来得及放下,直接蹲在我面前,伸手想碰我的膝盖,又怕弄疼我,手指悬在半空,眼圈红得像兔子。“笙笙,疼不疼?”他声音带着明显的哭腔,尾音都在发颤,“你别乱动,我带你去医务室。”

说着,他小心翼翼地扶着我的胳膊,让我靠在他怀里,另一只手轻轻托起我的膝盖,动作轻得像在碰易碎的玻璃。我能感觉到他的手在抖,低头时,看见他的眼泪掉在我的运动裤上,晕开一小片湿痕。“都怪我,我刚才没跟紧你。”他哽咽着说,语气里满是自责,“早知道我就跟着你跑了。”

周围渐渐围过来不少人,刚才绊我的女生站在人群后面,眼神躲闪。傅落锦像是没看见她们,只专注地看着我,从口袋里掏出纸巾,一点点擦去我膝盖上的灰尘,动作轻柔得不像话。“笙笙,我背你好不好?”他蹲下身,后背挺得笔直,“我力气大,不会摔着你的。”

我趴在他背上,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还有他因为紧张而急促的呼吸。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很稳,生怕颠到我。操场边的欢呼声还在继续,可我却觉得,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他的心跳声,和他轻声安慰我的话语。

傅落锦的后背比想象中结实,隔着薄薄的白衬衫,我能清晰感受到他脊背的弧度,还有随着呼吸轻轻起伏的频率。他双手稳稳托着我的腿弯,步伐放得极慢,每走一步都先轻轻顿一下,像是在确认我有没有被颠到。

风从操场那头吹过来,带着塑胶跑道的味道和远处的欢呼声,他的呼吸轻轻落在我耳边,温热的气息拂过耳廓,让我忍不住往他颈窝缩了缩。“笙笙,会不会太颠了?”他的声音比平时更低沉些,带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要是疼的话,你就跟我说,我再慢一点。”

我摇摇头,没说话,只是悄悄攥紧了他校服的衣角。路过操场中央时,原本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了一瞬,无数道目光齐刷刷投过来——有好奇的,有起哄的,还有几道带着敌意的,大概是之前议论我的女生。我下意识想把头埋得更深,却听见傅落锦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像是在安慰我:“别怕,快到医务室了。”

他的语气很轻,却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明明自己耳尖还泛着红,却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只专注地盯着前方的路,时不时低头问我一句“膝盖还疼吗”“要不要歇会儿”。有同学在旁边喊他的名字,想跟他开玩笑,他也只是匆匆应了一声,脚步丝毫没有停顿。

医务室的阿姨给我处理伤口时,傅落锦就站在旁边,手里攥着我刚才掉落的号码布,眼神紧紧盯着我的膝盖,眉头皱得紧紧的。阿姨笑着打趣他:“小伙子,比人家姑娘还紧张呢。”他耳尖一红,却认真地说:“她疼的话,我会更难受。”

那天下午回教室时,走廊里到处都是窃窃私语。我刚坐下,同桌就凑过来,一脸八卦地说:“笙笙,你没听见吗?现在全年级都在说,傅落锦喜欢你,刚才在操场背着你走的时候,眼睛都没离开过你。”

我愣了愣,转头看向傅落锦。他正坐在座位上,假装认真地看书,却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瞄我,被我撞见时,又飞快地转回去,耳根红得快要滴血。阳光透过窗户落在他身上,把他的侧脸勾勒得格外温柔,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忽然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甜丝丝的,连膝盖的疼痛都好像减轻了不少。

从那天起,“傅落锦喜欢鱼笙笙”就成了明德中学公开的秘密。有人在走廊里看见他帮我拎书包,有人在食堂看见他给我占座,还有人在晚自习后看见他送我到楼下。而傅落锦,从来没有否认过,只是每次被人调侃时,都会红着耳朵,却依旧坚持做那些温暖我的小事

其实我那时还是没打算恋爱。家里把我保护得太好,哥哥总说“你还小,别被男生的花言巧语骗了”,我也觉得高中该好好读书,不想被感情分了心。可傅落锦好像从来不懂“分寸”,却又偏偏把“距离”拿捏得刚好——他从不说“我喜欢你”,只把所有在意都藏在日复一日的小事里,像温水煮茶,慢慢暖了我的心。

那次月考后作业堆成山,我晚自习留到很晚,教室里只剩我和他。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浓,我揉着发酸的手腕,笔尖在作业本上顿了又顿。忽然,一只温热的手轻轻放在我桌角,是一杯冒着热气的牛奶,杯壁还贴着张便利贴,上面画着个咧嘴笑的小月亮,写着“热牛奶,喝了不犯困”。

我转头看他,他正埋着头写题,耳尖悄悄泛红,假装没看见我的目光,只小声说:“食堂阿姨留的,我不爱喝甜的,你别浪费。”可我明明记得,昨天还看见他在食堂买了同款牛奶,小口小口喝得认真。

还有一次语文课,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主题是关于家庭的温暖。我绞尽脑汁地想了很久,最后却写偏了题,写成了我和朋友之间的故事。当老师念到我的作文时,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果然,老师毫不留情地当众批评了我,说我没有理解题目要求,作文内容离题万里。

我感觉自己的脸颊像被火烤过一样,火辣辣的,烫得厉害。我低着头,不敢看老师和同学们的眼睛,默默地坐回了自己的座位。坐下来后,我觉得眼睛有点发涩,好像有什么东西要流出来似的。我赶紧用手揉了揉眼睛,不想让别人看到我哭了。

就在我准备打开笔袋拿笔的时候,手指突然碰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我好奇地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一颗草莓味的水果糖。糖纸还带着一点他手心的温度,显然是他刚刚放进去的。

我抬头看了看他,他正假装在看黑板,但是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时不时地飘向我这边。看到我看他,他迅速地收回了目光,然后用胳膊肘轻轻地碰了碰我,同时嘴型比着“甜的,吃了就不难过了”。

最让我记挂的,是那次随口说的蛋糕。周末和他聊起城西有家老字号蛋糕店,奶油特别绵密,我好久没吃了。本是无心的一句话,没想到周日傍晚,他突然出现在我家楼下,怀里紧紧揣着个蛋糕盒,额头上还沾着汗,气喘吁吁地说:“怕你等急了,我跑着过来的。”

我打开蛋糕盒,里面的草莓蛋糕还冒着淡淡的热气,奶油没一点变形。他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坐公交怕晃坏了,我就把盒子揣在怀里,这样能稳点。”那天的蛋糕甜得恰到好处,我咬着叉子,看着他站在夕阳里笑,忽然觉得,好像有个人这样放在心上,也不是件坏事。

他从不逼我做决定,也从不说那些让人有压力的话,只像个耐心的守护者,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在我想独处的时候退后。我知道他的心意,却没戳破,只是慢慢习惯了桌角的热牛奶,习惯了口袋里的草莓糖,习惯了他用尽全力为我做的那些小事——原来心动从不是轰轰烈烈的告白,而是这些藏在细节里的温柔,一点点住进了心里。

秋夜的风带着点凉意,吹得香樟树叶沙沙响。晚自习结束的铃声刚落,我收拾好书包,却没像往常一样等哥哥来接——心里攒了太久的疑问,像藤蔓似的缠得人发慌,我想找傅落锦问清楚。

他果然还在教学楼门口等我,背着洗得发白的书包,手里攥着我的遮阳伞(明明晚上用不上,却还是每天都带着)。看见我走过来,他眼睛亮了亮,快步迎上来,刚要开口说“我送你到路口”,就被我打断了。

“傅落锦,你等一下。”我停下脚步,路灯的光落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连鬓角的碎发都染着暖黄的光。我深吸一口气,还是把那句藏了很久的话问了出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

话出口的瞬间,他像是被烫到似的,手指猛地攥紧了伞柄,又飞快地松开,转而紧张地绞着校服衣角。布料被他揉得发皱,他耳尖慢慢泛红,从耳根一直蔓延到脖颈,像被夕阳染透的云霞。

他没立刻回答,只是垂着眼睛,脚尖轻轻蹭着地面,路灯把他的睫毛映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我看着他这副紧张的模样,忽然有点后悔——万一他只是把我当朋友,我这样问会不会太唐突?

就在我想开口打圆场的时候,他忽然抬起头,目光直直地看向我。那眼神很亮,像盛满了星星,没有了平时的闪躲,只有满满的认真。他的声音还是软软的,却比平时更清晰,一字一句落在风里:“因为笙笙值得啊。”

我愣了愣,没反应过来。他好像怕我没听清,又往前凑了半步,声音里带着点急切,却依旧温柔:“笙笙本来就值得被好好对待。你怕晒,所以我想帮你撑伞;你数学不好,所以我想帮你整理错题;你喜欢吃甜的,所以我想把好吃的都留给你……这些都不是特意做的,是我看见你,就想这样做。”

他越说越紧张,手指又开始不自觉地绞衣角,却还是坚持把话说完:“我从来没想过要让你有压力,就是……就是觉得,能为你做这些事,我很高兴。”

风又吹过来,带着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我看着他泛红的眼睛,看着他认真的模样,心里忽然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融融的,连秋夜的凉意都消失了。原来有人对我好,不是因为我家境好,不是因为我成绩不错,只是因为“我值得”——这份简单又纯粹的心意,比任何甜言蜜语都更让人心动。

我没再说话,只是接过他手里的伞,轻轻说了句“走吧”。他愣了一下,随即笑起来,眼睛弯成了月牙,快步跟上我的脚步,像往常一样,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却让我觉得,这秋夜的路,好像比平时更短了些。

高二的冬天来得猝不及防,一场初雪落下,把明德中学的屋顶和香樟枝桠都裹上了白霜。晚自习结束后,风刮在脸上像小刀子,我缩着脖子往校门口走,傅落锦跟在我身边,手里拎着我的保温杯,指尖冻得发红,却还是把杯子揣在自己怀里暖着。

“明天会更冷,你记得多穿点。”他絮絮叨叨地叮嘱,像只操心的小鸽子,“我给你带了暖手宝,放在你课桌抽屉里了,是你喜欢的小兔子图案。”

我“嗯”了一声,心里却有些发慌。自从上次在路灯下问过他之后,我们之间的氛围就变了些——他还是会做那些暖心的小事,却会在和我对视时更快地移开目光,耳尖的红也更明显了。

走到我家楼下时,路灯的光被雪映得更亮,他忽然停下脚步,把保温杯递给我,手指紧张地绞着校服外套的拉链,半天没说话。我看着他冻得发红的耳朵,像熟透的樱桃,连鼻尖都泛着粉,心里忽然软了软。

“笙笙,”他终于开口,声音比平时更轻,还带着点被风吹出来的颤音,“我……我其实想跟你说很久了。”他抬起头,眼睛亮得像雪地里的星星,没有玫瑰,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攥得发白的指尖和认真到有些笨拙的语气,“我喜欢你,不是朋友那种喜欢。我想……以后都对你好,一直对你好,你愿意吗?”

说完,他就像泄了气的气球,紧张地盯着我,耳朵红得快要滴血,连呼吸都放轻了。我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甜丝丝的,又有点酸涩——我其实早就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他的温柔,可面对这样直白的告白,还是有些不知所措。

我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看着他冻得发红的耳朵和手,忽然想起他每天揣着我的保温杯、背着我去医务室、跑半个城给我买蛋糕的样子。风又吹过来,我伸手解下自己脖子上的围巾——那是妈妈织的,米白色,带着软软的绒毛。

我踮起脚,把围巾轻轻绕在他脖子上,一圈又一圈,仔细系好。围巾很长,刚好能裹住他的耳朵,挡住刺骨的风。“天太冷了,”我避开他的目光,声音有点轻,“别冻感冒了。”

他愣在原地,手轻轻碰了碰脖子上的围巾,像是不敢相信,眼睛慢慢睁大,随即又弯了起来,像盛满了星光。“笙笙,这……”他想说什么,又没说出口,只是看着我,笑得特别开心,连冻红的鼻尖都透着暖意。

“我上去了。”我转身往楼道里走,没回头,却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走到二楼时,我忍不住从窗户往下看,看见他还站在原地,手轻轻拢着脖子上的围巾,抬头望着我家的方向,像只守着糖果的小兽,眼里全是温柔的光。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摸着自己还有点发烫的脸颊,忽然觉得,这个冬天好像也没那么冷了。原来喜欢,不是轰轰烈烈的承诺,而是在寒风里,把自己的温暖分给对方的瞬间。

我们的恋爱从没有过旁人期待的轰轰烈烈,没有逃课去看日出的冲动,没有在操场上公开的拥吻,却藏在高三那些被试卷和倒计时填满的日常里,像冬日里晒透的棉被,带着淡淡的暖香,裹着彼此的时光。

进入高三,图书馆成了我们最常待的地方。每天晚自习结束后,他都会背着两个书包,陪我留在阅览室刷题。冬夜的图书馆格外冷,暖气总是不太够用,我的手指冻得握不住笔,只能时不时往手心哈气。每次我放下笔搓手时,他都会悄悄把自己的暖手宝塞进我手里——那是个旧旧的小熊暖手宝,是他攒了半个月零花钱买的,总说“我火力壮,不怕冷”,可我分明看见他握着笔的手在微微发抖,却还笑着帮我圈出错题里的关键步骤。

有次我刷题到深夜,困得趴在桌上打盹,迷迷糊糊间感觉有人把外套盖在了我身上,还轻轻把我的头往臂弯里挪了挪,怕我磕在桌角。醒来时,天已经蒙蒙亮,他就坐在我对面,趴在桌上睡得正香,阳光落在他脸上,睫毛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手里还攥着一张没写完的解题思路纸,上面写着“笙笙易错点”。我轻轻把外套披回他身上,心里像被温水浸过,软软的,暖暖的。

高考结束那天,考场外挤满了人。我刚走出校门,就看见傅落锦站在香樟树下,怀里抱着一大束向日葵,花瓣被太阳晒得金灿灿的,他额头上还沾着汗,却笑得格外灿烂。看见我,他快步跑过来,把花递到我手里,声音里满是期待:“笙笙,题目难不难?不管怎么样,我们以后可以一起去同一个城市了!”

我抱着向日葵,鼻尖萦绕着淡淡的花香,忽然想起他之前跟我说过,想去北方的一所重点大学,那里有他最爱的物理系。填志愿那天,我偷偷看了他的志愿表,却发现第一志愿赫然填着我选的南方师范大学。我愣了愣,问他为什么,他却挠了挠头,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你怕北方冷,而且那所学校的中文系很好,你不是一直想当老师吗?我去哪里都一样,只要能跟你在一起。”

后来我才知道,他为了填和我一样的志愿,跟家里吵了一架,爸妈劝他去更好的学校,他却坚持说“我想跟笙笙一起”。那天晚上,我们坐在操场的看台上,看着天上的星星,他握着我的手,轻声说:“笙笙,我不想跟你分开,哪怕只是一个城市的两个方向,我也怕。”

风轻轻吹过,带着夏末的温柔,我靠在他肩膀上,手里攥着他的志愿表,忽然觉得,原来最好的爱情,从不是非要怎样惊天动地,而是有人愿意为你放弃远方,把你的梦想,当成自己的方向。

踏入大学校园的那天,傅落锦帮我拎着沉甸甸的行李箱,在宿舍楼下跟我挥手时,眼里满是期待:“笙笙,以后我每天都来找你吃饭好不好?”那时我还没料到,接下来的四年,他会把“偏爱”这两个字,揉进每一个平凡的日常里,成了旁人眼中“鱼笙笙的专属骑士”。

我加入了校文学社,常有深夜才结束的社团活动。每次我抱着厚厚的稿件走出教学楼,总能在路灯下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傅落锦会裹着件薄外套,手里拎着保温袋,里面装着我爱吃的虾仁蒸蛋和热粥——那是他在学校食堂特意跟阿姨订的,怕凉了,就揣在怀里一路跑过来。有次社团活动延迟到十一点,我走出楼时,看见他靠在树干上打盹,手里还紧紧攥着保温袋,睫毛上沾着点夜露。我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瞬间清醒,揉了揉眼睛,第一句话就是“粥还热着,快吃”。

女生宿舍的小矛盾总来得细碎又突然。有次我跟室友因为分摊水电费的事闹了别扭,躲在图书馆走廊里偷偷掉眼泪。傅落锦知道后,立刻从隔壁教学楼跑过来,没急着劝我,只是递过一包纸巾,耐心听我把委屈一股脑说出来。等我哭够了,他才轻轻帮我擦去眼泪,拿出手机翻出聊天记录,一点点帮我分析:“其实她不是故意的,可能就是忘了算清楚,你明天跟她好好说,肯定能解决的。”末了还补了句,“要是实在不行,我就每天帮你带早饭,咱们不跟她置气。”后来我跟室友和解,她还笑着跟我说:“傅落锦那天特意找我,跟我讲你怕生闷气,让我多让着点你,你家这位也太护着你了。”

最让我记挂的,是我十九岁生日那天。他提前一周就神神秘秘的,问我喜欢什么颜色的蜡烛,我还以为他要送我蜡烛当礼物,直到生日当晚,室友突然拉着我往楼下跑。推开宿舍楼门的瞬间,我看见傅落锦蹲在空地上,正小心翼翼地调整蜡烛的位置——几十根小小的蜡烛摆成了一个“笙”字,暖黄的光映着他的脸,额头上全是汗。

看见我,他立刻站起来,手忙脚乱地拍了拍裤子,手心都是汗,声音还带着点紧张:“我本来想摆个更大的,又怕宿管阿姨过来骂,就……就弄了个小的。”说着从背后拿出一个小蛋糕,上面用奶油画了个歪歪扭扭的小太阳,“笙笙,生日快乐,希望你每天都开心。”

周围路过的同学都在起哄,我看着他泛红的耳尖和满是期待的眼睛,忽然觉得,原来被人这样放在心尖上,是这样温暖的事。他从不是什么万众瞩目的骑士,却用最笨拙、最真诚的方式,把我护在了他的全世界里。

毕业季的风带着香樟的清苦,吹过大学校园的每一条小径。我抱着刚领到手的毕业证书,站在图书馆后的香樟树下——这里是我们四年里最常来的地方,曾一起在树荫下背单词,在树干上刻下彼此的名字,在落叶堆里分享过一包草莓味的糖。

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我回头,看见傅落锦走过来,手里攥着个小小的丝绒盒子,脚步比平时慢了些,耳尖还泛着熟悉的红。他走到我面前,忽然单膝跪了下来,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身上,把他的睫毛染成浅金色。

我愣在原地,心跳瞬间漏了一拍。他慢慢打开盒子,里面没有璀璨的钻戒,只有一枚样式简单的银戒指,圈口打磨得光滑圆润,显然是手工做的。“这是我跟着银匠师傅学了两个月做的,”他的声音有点发颤,却依旧认真,指尖轻轻摩挲着戒指内侧,“里面刻了字,你看。”

我凑过去,看见内侧浅浅刻着两个小字——“落锦”和“笙笙”,笔画算不上规整,却带着笨拙的心意。他抬头看我,眼眶慢慢泛红,却笑得格外好看,像高中时第一次跟我说话那样,带着点紧张,又满是期待:“笙笙,我现在还没有很多钱,不能给你买大房子,不能带你去吃很贵的餐厅,但我会努力工作,会好好赚钱,我想给你一个家,一个只属于我们的家,一辈子对你好,像高中时那样,像大学时那样,一直一直对你好。”

风轻轻吹过,香樟叶落在他的肩膀上,他的目光紧紧锁着我,里面盛着四年的时光,盛着无数个温暖的瞬间——是深夜食堂里热乎的粥,是宿舍楼下的蜡烛“笙”字,是图书馆里偷偷塞来的暖手宝,是无数个平凡日子里的细碎温柔。

我蹲下身,轻轻握住他的手,指尖触到他掌心的薄茧——那是学做戒指时磨出来的。我踮起脚,在他泛红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声音里带着点哽咽,却无比清晰:“我愿意,傅落锦,我愿意。”

他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把戒指小心地套在我的无名指上,大小刚刚好。他站起身,紧紧抱住我,下巴抵在我的发顶,声音里满是欢喜:“笙笙,谢谢你,谢谢你愿意等我,谢谢你愿意跟我一辈子。”

我靠在他怀里,闻着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忽然想起高中时他第一次跟我说话的模样,想起高三深夜图书馆里的暖手宝,想起大学宿舍楼向的向日葵。原来从十七岁的相遇开始,我们就已经在为这场求婚铺垫,在无数个平凡的日常里,把彼此的心意,酿成了一辈子的承诺。

香樟树上的叶子还在轻轻摇晃,阳光正好,风也温柔,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搬进我们小家的那天,傅落锦抱着最后一个纸箱,在玄关处贴了张粉色便利贴,上面写着“笙笙的喜好清单”——第一条是“不吃香菜和葱”,第二条是“生理期要喝热的红糖姜茶,加两颗红枣”,第三条是“累的时候喜欢靠在沙发上看老电影”,密密麻麻写了整整一页,都是他记了好些年的小事。

婚后的日子没有柴米油盐的琐碎争吵,反而比校园里更添了几分细腻的甜。每次我生理期来,清晨醒来总能闻到厨房飘来的姜茶香。他会把红糖姜茶盛在我最喜欢的兔子陶瓷杯里,小心翼翼吹到温热才递过来,还会把暖水袋提前捂热,塞进我怀里:“今天别碰凉水,家务我来做,你乖乖待着就好。”有次我心疼他下班还要忙,想自己洗碗,他却从背后轻轻抱住我,下巴抵在我肩上,声音软软的:“笙笙听话,不然我会难过的。”

后来我换了份需要经常加班的工作,每次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总能看见客厅亮着一盏暖黄的灯。玄关处放着他提前备好的拖鞋,餐桌上摆着热乎的饭菜——有时是我爱吃的糖醋排骨,有时是清淡的蔬菜粥,都是他算着我回家的时间,掐点做好的。等我吃完饭,他会把碗碟收拾干净,还会烧好热水,帮我泡一杯安神的菊花茶,笑着说:“今天辛苦啦,泡个脚早点休息。”

最让我觉得暖心的,是他从不跟我吵架。有次我因为工作上的事心情烦躁,回家后又因为他忘了买我爱吃的草莓,没忍住发了脾气。他没辩解,只是乖乖坐在沙发上,像个犯了错的小孩,等我气消了,才轻轻拉着我的手,柔声说:“笙笙别生气了,是我不好,明天一早就去买草莓,买最大最甜的那种,好不好?”其实我后来也知道,他那天是因为加班才忘了买,可他从不说自己的委屈,只想着怎么让我开心。

有天晚上,我靠在他怀里看电影,忽然问他:“傅落锦,你怎么总对我这么好啊?”他低头看我,眼里满是温柔,轻轻摸了摸我的头发:“因为你是笙笙啊,是我想疼一辈子的人。”窗外的月光透过窗帘洒进来,落在我们身上,我看着他的眼睛,忽然觉得,原来最好的婚姻,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而是把校园里的温柔,延续成一辈子的日常,让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充满甜甜的暖意。

产房的门被推开时,傅落锦几乎是扑过来的。他身上还穿着早上匆忙套的外套,头发乱得像被揉过的棉絮,眼底满是红血丝,却一眼就锁定了我。直到护士抱着裹在粉白襁褓里的小家伙走过来,他才小心翼翼地凑过去,手悬在半空半天不敢碰,生怕自己力气太大弄疼了孩子。

“是个小姑娘,跟妈妈一样漂亮。”护士把孩子递到他怀里,他立刻绷紧了脊背,双手托着襁褓的姿势笨拙又认真,连呼吸都放轻了。我看着他低头凝视女儿的模样,忽然想起高中时他第一次帮我捡笔的场景——同样的小心翼翼,同样的满眼珍视,只是如今,他眼里的温柔又多了几分沉甸甸的欢喜。

出院回家那天,他提前把婴儿房收拾得干干净净,粉色的小床摆着我选的兔子玩偶,连尿片都按尺码分好类。夜里女儿哭闹,他总是比我先醒,轻手轻脚地抱起来拍嗝,动作从一开始的僵硬慢慢变得熟练。有次我半夜醒来,看见他坐在婴儿床边,借着床头灯的光看着女儿的小脸,手指轻轻碰了碰小家伙软乎乎的脸颊,嘴角弯得像月牙,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女儿满月那天,家里来了不少亲戚,他忙着招待客人,却总时不时往我这边看。等客人走后,他抱着已经睡着的女儿走过来,轻轻坐在我身边,把下巴抵在我的发顶,声音里满是满足:“笙笙,谢谢你。”

我愣了愣,抬头看他。他低头看着我,眼里闪着光,又重复了一遍:“谢谢你,让我有了家。”他的指尖轻轻划过女儿的小拳头,又握住我的手,“以前总觉得,有地方住就是家,直到遇见你,才知道有你的地方才是家。现在有了宝宝,这个家就更完整了。”

窗外的夕阳正慢慢沉下去,把半边天染成温柔的橘粉色,细碎的光透过纱帘洒进来,在地板上织出斑驳的光影。我靠在沙发上,傅落锦就坐在我旁边,怀里抱着刚哄睡的女儿。小家伙裹着鹅黄色的襁褓,小脸蛋粉嘟嘟的,睫毛长长的,像两把小扇子,随着呼吸轻轻颤动。

忽然,女儿在梦里轻轻哼了一声,小脑袋往傅落锦怀里蹭了蹭,小手还无意识地攥住了他的衣角。傅落锦原本还在跟我小声说着白天工作的事,听见动静立刻闭了嘴,连呼吸都放轻了,生怕惊扰了怀里的小家伙。他小心翼翼地调整了姿势,把女儿的头托得更稳些,另一只手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易碎的珍宝。

我看着他低头凝视女儿的模样,心里忽然软得一塌糊涂。他的侧脸在夕阳下显得格外柔和,曾经带着少年气的轮廓多了几分成熟,却依旧保留着当年的温柔——就像高中时,他蹲在操场边给我擦膝盖那样,认真又专注。阳光落在他的发梢,染出一层淡淡的金芒,连他轻轻晃动的指尖,都像是裹着暖融融的光。

我忍不住往他身边凑了凑,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结实,带着熟悉的温度,让我想起大学时在图书馆刷题,我也是这样靠在他肩上打盹,醒来时总能看见他小心翼翼护着我的模样。傅落锦感觉到我的动作,侧过头看了我一眼,眼里满是笑意,还不忘用没抱孩子的手,轻轻揽住我的腰,把我往他身边带了带。

“你看她,跟你小时候一样,睡觉都不老实。”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点笑意,目光又落回女儿身上,语气里满是宠溺,“刚才还攥着我的手指不放,小力气还挺大。”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女儿的小手还紧紧攥着他的衣角,小嘴巴偶尔还会抿一下,像是在梦里吃到了甜甜的糖。夕阳的光落在我们三个人身上,暖融融的,连空气里都好像飘着淡淡的甜香——是女儿身上的奶香味,是傅落锦身上熟悉的皂角香,还有我们这个小家里,独有的温暖气息。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原来幸福从来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不是要住多大的房子,不是要拥有多少财富,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傍晚,有我爱的人在身边,有可爱的女儿在怀里,有暖融融的夕阳,有满屋子的烟火气。这样的日子,就像小时候爱吃的奶糖,不用刻意去品味,甜意就会慢慢渗进心里,把往后的岁月都填得满满当当,甜得让人舍不得眨眼。

傅落锦像是察觉到我的心思,轻轻捏了捏我的手,小声说:“以后每天下班,我都早点回来,陪你们娘俩看夕阳。”我抬头看他,正好撞进他温柔的目光里,笑着点了点头——有他在,有这个充满爱的小窝在,往后的每一个日子,都会像此刻一样,甜得像浸了蜜的糖果

小区里的香樟树长得比当年明德中学的还要粗壮,傍晚的风掠过枝叶,沙沙声里都带着岁月的软。我和傅落锦手牵着手走在树荫下,他的手掌还是和年轻时一样温暖,指腹带着常年握笔留下的薄茧,轻轻攥着我的手,步伐不快,正好能跟上我慢慢悠悠的节奏——就像高中时,他总故意放慢脚步,陪我走在放学的小路上。

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落在铺满落叶的石板路上,两个影子紧紧挨着,像被岁月缝在了一起。我低头看着我们交握的手,他的指缝间已经有了淡淡的皱纹,头发也不像从前那样乌黑,鬓角处藏着几根显眼的银丝,我伸手想帮他把银丝捋到耳后,他却先一步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晚风正好吹过,把我额前的碎发掀了起来,挡住了视线。他抬手,指尖轻轻拂过我的脸颊,小心翼翼地把乱发别到我耳后,动作和几十年前一模一样——高中时在操场看台上,也是这样的晚风,他也是这样帮我整理头发,那时他耳尖还会泛红,如今眼底只剩沉淀了半生的温柔。

“笙笙,”他看着我,声音依旧带着当年的软,像浸了温水的棉花糖,落在耳边格外舒服,“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好看。”

我忍不住笑了,拍了拍他的手背:“都老太婆了,还说这些。”

他却认真地摇了摇头,伸手轻轻碰了碰我的眼角:“不一样,以前是小姑娘的好看,现在是……是我看了一辈子,还是觉得怎么看都不够的好看。”他说着,又握紧了我的手,拉着我慢慢往前走,“还记得高中时,我总在晚自习后陪你走这条路吗?那时候我就想,要是能一辈子这样牵着你的手走下去,就好了。”

我顺着他的话想起从前,想起他背着我去医务室的模样,想起他在宿舍楼下摆蜡烛的紧张,想起他在香樟树下求婚时泛红的眼眶。那些细碎的时光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闪过,最后都落在眼前这个牵着我的手、鬓角有了银丝的男人身上。

晚风再次吹过,带着香樟树的清香,他把我的手揣进他的口袋里,怕我冷。我靠在他身边,慢慢走着,看着夕阳一点点沉下去,把天空染成温柔的橘色。原来一辈子真的可以这么短,短到好像昨天才刚在教室里遇见他,短到还没好好细数那些甜蜜的日子,就已经和他一起走到了白头;可一辈子又这么长,长到能和他一起经历高中的青涩、大学的热烈、婚后的安稳,长到能把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过成甜甜的模样。

“以后每天傍晚,我们都来散步好不好?”他侧过头看我,眼里闪着光,像年轻时那样充满期待。

我被他认真的模样逗笑,抬手轻轻捶了下他的胳膊,指尖却顺势滑下去,牢牢握住了他的手。他的手掌还是那么温暖,指腹的薄茧磨着我的掌心,熟悉的触感瞬间把几十年的时光都拉了回来——从高中时他攥着我的手腕送我去医务室,到大学时在图书馆里悄悄勾住我的手指,再到婚后牵着我走过菜市场的烟火气,这双手,从来都没松开过。

他被我捶了一下,不仅没躲开,反而笑得更温柔,反手把我的手攥得更紧,指腹轻轻摩挲着我手背上的细纹。“还笑我,”他语气里带着点假装的委屈,眼底却满是笑意,“我说的是真的,你不管什么时候,在我眼里都是最好看的。”

晚风卷起地上的落叶,打着旋儿飘过我们脚边,我看着他鬓角的银丝,忽然想起十七岁那年的秋天。也是这样的傍晚,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站在明德中学的香樟树下,手里攥着给我买的草莓味糖果,耳尖泛红地跟我说“笙笙,我想以后都对你好”。那时我还以为,“一辈子”是多么遥远的词,可如今回头看,才发现几十年的时光,不过是和他手牵手走过的无数个傍晚,是他每天放在我桌角的热牛奶,是他在我生气时乖乖认错的模样,是他把“一辈子对你好”这五个字,揉进了柴米油盐的每一个瞬间。

“傅落锦,”我轻声开口,声音被晚风裹着,带着点岁月的柔软,“你当年说的话,做到了。”

他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低头看着我,眼里的温柔像要溢出来。“本来就该做到,”他说得理所当然,又像在跟我承诺,“我说过要对你好一辈子,就不会食言。”

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落在我们身上,把两个交握的影子拉得很长,紧紧贴在一起。我靠在他身边,慢慢走着,忽然明白,原来最好的爱情从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誓言,也不是惊天动地的浪漫,就是从十七岁的校服到后来的婚纱,从乌黑的青丝到如今的白发,身边一直是同一个人。他会记得你所有的喜好,会在你需要时永远都在,会把几十年的时光都酿成温柔的甜,让你知道,原来一辈子,真的可以这么短,又这么甜。

“以后还要一起走很多个傍晚。”他握紧我的手,语气里满是期待。

我笑着点头,把脸往他身边凑了凑:“好啊,一直走到走不动为止。”

晚风轻轻吹过,带着香樟树的清香,也带着我们走过半生的温柔。原来真正的幸福,就是这样,你在,我在,爱也在,一辈子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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